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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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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7GYCQ25C01068
受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平台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以现状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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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位置 |
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
出租面积 |
租赁期限 |
起拍年租金(万元/年)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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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宿松县地方综合性博物馆 |
宿松县人民中路109号 |
砖混 |
1-3/3 |
360平方米 |
3年 |
4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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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宿松县文化馆 |
宿松县宿松商城10号楼 |
混合 |
1-4/5 |
1256.22平方米 |
3年 |
5.5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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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宿松县图书馆 |
宿松县人民中路 111号 |
混合 |
-1-4/6 |
1980.12平方米 |
3年 |
8 |
1.2 |
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5年10月9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意向竞价人须提前与出租方联系看样时间,节假日除外。
每次加价幅度1000元/年。竞买人须以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二、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二)信誉要求: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2025年10月9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拍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后退还。
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具体账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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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物名称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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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宿松县地方综合性博物馆 |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宿松支行 |
6232811680000012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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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宿松县文化馆 |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宿松支行 |
6232811680000013061 |
|
3 |
原宿松县图书馆 |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宿松支行 |
6232811680000006172 |
四、报名方法
意向竞价人于2025年10月9日17: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公司(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宿松服务点 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二楼 联系人:贺胜华 电 话:18715138144)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账号);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账号)。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材料均需由出租方竞价前核验,复印件作留档资料。经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按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环节。
五、电子竞价登录网址为: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出租方: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中路160号
联 系 人:孙亮
电 话:13625677884
(二)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
联系人:武惠梅
电 话:0556-5991151
七、特别事项
(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及佣金(1号标的玖佰壹拾肆元;2号标的壹仟贰佰伍拾柒元;3号标的壹仟捌佰贰拾玖元)并签订租赁合同。
(二)出租标的物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三)本次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出租。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查看,出租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承租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装修标的物时,需提前将改造方案书面报送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破坏其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布局,更不得破坏其承重墙体(承重墙体一律不得拆除),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如未拆除则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如因政府政策调整和主管部门要求,出租方提前收回标的物,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出租方除退还未完成租期的租金外,不另作其他任何补偿。
(六)出租标的物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标的物租赁期共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租期满前一个月缴清下一年度租金。
(八)成交竞租人可以对成交的门面房装修,装修前需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装修期2个月,不计入租期;竞租人均应在各间门面房现租赁合同到期后再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进场。
(九)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息请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网址http://aqggzy.anqing.gov.cn/)。
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