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5-08-28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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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经开区新兴产业园-农机产业园(承承科技轻量化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跟踪与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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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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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Q-W2025-089 CG-WYD-202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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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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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迎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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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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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代先生
电话:0556-505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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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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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收费组成,
(1)基本收费:人民币27万元,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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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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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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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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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电话:0556-599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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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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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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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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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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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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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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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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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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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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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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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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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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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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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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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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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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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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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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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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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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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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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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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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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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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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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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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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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1117340000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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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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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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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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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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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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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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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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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悦工程;
2.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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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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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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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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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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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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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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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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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悦工程;
2.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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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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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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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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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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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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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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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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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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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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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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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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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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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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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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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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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110234000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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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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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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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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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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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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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900.00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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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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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庆市立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2.砀山县祥泰国际一期工程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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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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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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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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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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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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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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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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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庆市立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2.砀山县祥泰国际一期工程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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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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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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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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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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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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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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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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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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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 C6-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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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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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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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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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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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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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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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1102340001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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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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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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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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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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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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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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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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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交通大厦(暂定名)地上部分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服务;
2.颍上食用菌种植产业融合发展基地建设项目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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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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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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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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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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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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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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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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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交通大厦(暂定名)地上部分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服务;
2.颍上食用菌种植产业融合发展基地建设项目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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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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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0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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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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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代先生,联系电话:0556-50595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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